吉林敖东药业集团_吉林敖东药业客服电话_敖东药业怎么样
证券代码: 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4-03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4年6月16日发出。
2、会议于2014年6月26日在公司信息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李秀林、朱雁、郭淑芹、陈永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韩波、吕桂霞、孙茂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其他事项: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李秀林、朱雁、郭淑芹、陈永丰、韩波、吕桂霞、孙茂成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2)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查且未提出异议后,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董事会就第八届董事会成员提名的候选人名单。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推选程序符合有关《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各位董事成员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35)。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秀林先生,1953年出生、中员、大学本科、研究员。历任延边敖东制药厂厂长、工程师;延边州敦化鹿场场长;延边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1,332,187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朱 雁先生,1955年出生、中员、大学本科、执业药师、研究员。历任敦化市委办公室秘书、常委秘书、办公室副主任;敦化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延边州敦化鹿场副书记;延边州敦化鹿场副场长兼敖东药厂副厂长、厂长;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朱雁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协议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366,094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郭淑芹女士,1964年出生、中员、大专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延边敖东制药厂会计、主管会计、副科长、科长;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郭淑芹女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协议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388,049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陈永丰先生,1967年出生、中员、大学本科。历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现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秘、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陈永丰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协议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50,000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独立董事候选人
(1)韩 波先生,1970年出生,中员,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吉林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吉林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吉林分所主任会计师。现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主任会计师、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韩波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吕桂霞女士,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人员;中和正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人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人员。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吕桂霞女士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孙茂成先生,1968年出生,中员,大学学历。历任大连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黑龙江中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黑龙江卓玖律师事务所律师。孙茂成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 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4-032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韩波、吕桂霞、孙茂成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管理干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管理干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纪委、组织部同意的管理干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管理干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0___次, 未出席 _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盖章):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 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4-03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6月26日在公司信息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长李利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事项并以签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予换届。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李利平、郭丽、孙玉菊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2014年6月26日,公司职工已选举许东林、王振宇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上述监事候选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后附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利平先生,1955年出生、中员、大学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历任敦化市、市委干部;敦化市制药厂书记;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长、延边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利平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协议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266,093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郭 丽女士,1965年出生、中员、大学学历。历任延边敖东制药厂职员;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女工部长、女工主任、计生办主任、工会副主席;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现任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郭丽女士为控股股东高管,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孙玉菊女士,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敦化市华康动物药厂主管会计;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现任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孙玉菊女士为控股股东高管,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 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4-034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选举产生。
2014年6月26日,公司职工已选举许东林、王振宇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2)王振宇先生,1981 年,双学士学位,经济师。曾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秘、董事会秘书助理、证券事务代表,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证券事务代表,中山市公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王振宇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0,000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 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4-035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4年7月15日—2014年7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下同)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下午15:00至2014年7月16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凡2014年7月10日(星期四)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会议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信息楼五楼会议室。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吉林敖东药业集团
1、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1.1关于选举李秀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朱雁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郭淑芹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陈永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2.1关于选举韩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吕桂霞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孙茂成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3.1关于选举李利平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郭丽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3关于选举孙玉菊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14-03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3)。
5、特别强调事项:以上议案为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对每个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需逐项进行表决。同时每个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投票表决需要采用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查且未提出异议后,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出席现场会议时由见证律师验证登记文件原件)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7月11日8:30至11:30、13:30至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23。
2、投票简称:敖东投票。
3、投票时间:2014 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敖东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议案,如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而且钱可随时转进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