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告》(青政办发〔2015〕2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教学深度整合,引导教师转变教学方法,提高学生信息化教学水准,市教育局决定参加2017年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一)校级比赛时间:
2017年5月15日以前完成。
(二)市级比赛时间:
2017年6月15日以前完成。
二、比赛项目及要求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教师要充分、合理利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学难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预设的教学任务设计。
1.教学设计要基于现代教育观念跟课堂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信息化教学方法利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模式、考核与评判等方面有所创新。
2.教学设计能对于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3.参赛作品应是参赛学生原创,并已用于课堂教学(含实训场所、网络环境等)实践,教学效果突出,无知识产权异议和争议。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要求参赛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合理利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或课堂平台,完成预设教学任务。
1.参赛课堂教学实录应按照信息化教学设计,根据教学内容的规定和课堂对象的特征,创设学习环境,改进教学方法,实施课堂教学。
2.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原则上控制在35-45分钟以内。
三、参赛对象
(一)各高校全体在编教师都要参与校级比赛。
(二)各大学每个学科跟专业、每个赛项分别推荐2名教师参与区赛;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每个专业和学科、每个赛项可分别提高推荐1名教师参赛。已获市赛和国赛一等奖的学生作品不再推荐。未参加校级比赛的学院、未参与校级比赛的学生不予推荐教师参与市赛。
(三)参赛学生可以参与单项决赛,也可以同时参与2个赛项的大赛。
四、报送材料规定
(一)局属及行办、私立大学以小学为单位,各区、市教育(体)局以县区为单位申报材料。
(二)各校要将所有参与校级比赛的信息化教学设计讲解视频和课堂教学实录上传到本校校园网,并上报校级比赛汇总表(附件2)。
(三)上报《2017年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表》(附件3)和《2017年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4)。
(四)上报各参评教师信息化教学设计和信息化课堂教学纸质教案各5份,纸质教案须用A4纸双面打印,纵向左侧装订;电子教案、10分钟信息化教学设计讲解视频或课堂教学录像U盘一个(赛后退还)。上报的信息化教学设计讲解视频和课堂教学实录技术指标规定详见附件1。U盘贴标签并用档案袋封装信息化大赛教案格式,在档案袋和U盘标签上分别注明:学校简称+设计(实录)教案+姓名,学校简称+讲解(实录)+姓名,档案袋封面要粘贴参赛教师报名表。
(五)2017年5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市教科院教学研究中心职教部105室,并将学校校级比赛汇总表、市赛报名表和市赛报名汇总表电子稿通过AM发送到刘其伟,或发至邮箱lqwei6429@126.com,打包文件名格式:学校简称+校赛汇总表、学校简称+设计报名表、学校简称+实录报名表(包内文件名格式:学校简称+设计+姓名报名表,学校简称+实录+姓名报名表);学校简称+市赛汇总表。
五、评审及奖励办法
(一)评审
由市教科院组织学者进行评定,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二)奖励
1.各比赛项目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对获奖者颁发得奖证书。
2.根据2017年全国及山东省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分配给我省的名额,按照1:3比例组建集训队,通过训练择优选拔优秀学生作品举办2017年全国及山东省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竞赛。
3.本年度信息化教学大赛获奖学生成为省市优质课及课堂能手评选的必要条件,本年度未参与校级比赛的学生和市赛已获奖的学生不予推荐参与省市优质课及教学能手评选。
各学校要提高信息化教学科技辅导,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调动学生参赛的积极性。要提高校企合作,加大信息化教学比赛视频制作投入,努力改善学生参赛作品的质量。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科院教学研究中心联系。
联系人:刘其伟、李岩信息化大赛教案格式,联系电话:89092822 82715411
青岛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7日
青教办字〔2017〕037号附件1.doc
青教办字〔2017〕037号附件2.doc
青教办字〔2017〕037号附件3.doc
青教办字〔2017〕037号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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