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法院
做一个心平气和的人,人们生涯的时期迟未改地换天,非常优胜,我们怀念人官分理下威严明节的无私贡献精力,赋夺人民分理人民恨旧时早期的启发,做一个心平气和的人,人民缅怀周总理高尚的品德――敬仰他白叟野“国度的大权,一邦的总理,一心一意将国民的权力为国民鞠躬绝瘁,效劳毕生,对于本人毫有所供,既无女儿、更没有坐碑坊、对疏人无权无势、权为民所用,毫忘我本。但中国尚没有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中虽有关于禁止对家庭成员施行暴力的条款,但所说的家庭暴力也是指人们通常所理解的“热暴力”,对以殴打、残害等武力暴力造成的伤害均有明确、详细的司法解释,而对对精神的攻击和侮辱的“冷暴力”这一块,法律没有明确或细化的规定、解释。16. 鼓励会员国让相关的当地社区和非政府行为体参与制订战略,打击可能煽动恐怖行为的暴力极端主义言论,消除可能助长恐怖主义的暴力极端主义的蔓延条件,包括赋予青年、家庭、妇女、宗教、文化和教育领导人以及所有其他有关的民间社会团体权能,并通过量身定做的办法来制止为这类暴力极端主义招募人员,促进社会包容和凝聚力。
第二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或相关组织的申请,作出的保护家庭成员人身安全,免受家庭暴力侵害或威胁,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民事裁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本规定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在诉前或诉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青神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青神县人民法院,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家事纠纷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家庭暴力、暴力威胁或暴力危险的,应主动向受害人释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五条 申请人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无需交纳诉讼费用,无需提供担保。
第六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或情况紧急时,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八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有证据证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或存在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第九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
(一)证明婚姻家庭关系的证据;
(二)证明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照片、病历、法医鉴定、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证据(如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
侵犯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如何收集、保全、固定证据是一个难点,尽管具有客观、外在的载体,但当前客观载体多种多样,有些载体本身就存在保全上的困难,如以网络为载体的电子证据。下令停止西西里法院的工作,授权军人全权处理法律事务,他还授意军警对于黑手党分子,“感觉就是最好的证据,只要有必要,抓起来就是了,只要有必要,就发出枪杀令。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存在虚假诉讼可能时,应当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详细询问当事人,全面严格审查诉讼请求与相关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以及当事人诉讼中言行是否违背常理。
第十一条 家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由家事合议庭或家事法官独任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定。
第十二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立案,实行不公开审理。
人民法院应当注意保护家庭成员各方的隐私,不得随意外泄,防止给当事人造成不良的影响。
第十三条 被申请人接受劝解,保证以后不会进行家庭暴力行为,并得到申请方当事人谅解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不予谅解,坚持要求人民法院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确实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或家庭暴力现实威胁的,应当依法制作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查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时,只要申请人提交家庭暴力或家庭暴力威胁的相关证据的,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告知被申请人有申请复议的权利。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第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对受害人继续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受害人及其近亲属;
(三)禁止被申请人进入受害人的住所或其他活动场所;
(四)责令被申请人暂时迁出双方共同的住所或受害人的住所;
(五)保护受害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为方便执行,《建议稿》、《指南》均规定,法院应将保护令裁定及时送达申请人住居所辖区或有执行权的公安机关,[112]试图建立法院和公安机关协同承担的保护令执行机制。准备各类文书:给看守所的有三张盖了法院章的纸(提押票、三联、五联)、给犯人的(检察院起诉书送达笔录、起诉书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四联、检院量刑建议书)、给公诉人的(公安证据卷宗及文书共两卷、出庭通知书、起诉书三份、两张送达笔录)。27日,阳光的blog载文《重庆亿霖购林人要求重庆法院独立善后》,抵制“违法侵权的‘返款60%’”,同时反对“由北京牵头、全国一盘棋”式的解决(因为亿霖集团各公司在全国各地销售林木方式各有不同,各地司法查证的案件事实也不同,比如上海亿霖公司,公安查明不存在违法行为,长春、辽宁工商局认定其销售不是传销,重庆亿霖案件判决系公司行为犯罪),故重庆购林人拒绝这种清退方式,要求重庆法院独立善后。
人身安全保护令一般采取直接送达。拒绝签收的,可以留置送达。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以口头或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将圴定内容告知申请人、受害人、被申请人,并将告知情况记录在案。
[105]保护令与人身权请求权存在差异,例如,依人身权请求权禁止侵害人身等内容不应存在生效期间,而保护令中的“禁止侵害人身”等内容应该有6个月或1年的生效期限限制。对于可能造成个人伤害和疾病的场合,安全工程师应即时告知员工,并建立临时栅栏和相应的警告信号,以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强制性标准应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法律 法规 主要以保障 国家安全 防止欺骗 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保护动植物的生 命和健康 保护环境为正当目标 强制性标准的内容应限制在下列范围 — 有关国家安全的技术要求 — 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产安全的要求 — 产品及产品生产 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 卫生 环境保护等 技术 要求 —工程建设的质量 安全 卫生 环境保护要求及国家需要控制的 工程建设的其他要求 排放限值和环境质量要求 — 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要求 — 防止欺骗 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要求 — 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的重要产品的技术要求。
第十八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可以由原审判组织进行。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110]《建议稿》第22条规定:通常保护令失效前,申请人、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变更和延长。例如,《建议稿》第22条规定:通常保护令失效前,申请人、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变更和延长。未来的立法应采取《建议稿》的做法,承认保护令程序的独立性,建立包括一审、二审、执行、撤销、变更等在内的完整的、独立的保护令程序机制。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受害人可撤回申请,经审查,存在以下因素的不予批准:
(一)被申请人有犯罪前科的;
(二)被申请人有严重家庭暴力行为的;
(三)申请人的撤销申请无正当理由或不符合逻辑的;
(四)其他存在不合常理的情形。
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仅只有当事人能申请,若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受到威胁无法申请,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等机构可以代为申请,法院须在受理后的72小时内作出裁定,紧急情况下则要在24小时内作出裁定。[105]保护令与人身权请求权存在差异,例如,依人身权请求权禁止侵害人身等内容不应存在生效期间,而保护令中的“禁止侵害人身”等内容应该有6个月或1年的生效期限限制。[108]日本2001年颁布的《配偶暴力防治暨受害人保护法》中“保护令”一章是其主要内容,该章具体规定了保护令的内容,保护令的申请方式、保护令案件的法院管辖、法院审理的原则及程序、以及保护令的再申请等相关内容,条文占该法条文的三分之一以上。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执行。
此外,在第一审的判决文最后却又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9条:「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作为判决之依据,造成本件在请求权基础上不够明确。强制性标准应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法律 法规 主要以保障 国家安全 防止欺骗 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保护动植物的生 命和健康 保护环境为正当目标 强制性标准的内容应限制在下列范围 — 有关国家安全的技术要求 — 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产安全的要求 — 产品及产品生产 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 卫生 环境保护等 技术 要求 —工程建设的质量 安全 卫生 环境保护要求及国家需要控制的 工程建设的其他要求 排放限值和环境质量要求 — 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要求 — 防止欺骗 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要求 — 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的重要产品的技术要求。《条例》对医疗事故的概念、等级、鉴定、赔偿等作了较为全面具体的规定,《解释》同样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项目和标准,但依据《条例》作出的赔偿远远低于《解释》,二者相差几倍甚至十几倍。
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但不成立诈骗罪(详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002年10月14日《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行为人为使用信用证而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骗取信用证的,制订“软条款”的,都是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先期行为,是为利用信用证诈骗作准备,可视作本罪的预备行为。经连夜突击审讯,小童承认了自己虚构事实、伪造法院文书骗取小许75万元的事实。
第二十五条 本规范由青神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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