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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 第三方测试验证 必要性分析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打好“数字经济”攻坚战方案的通知(6)

2018-02-12 11:03 网络整理 教案网

4.研究推出一批融合解决方案。在各行业征集提炼系统融合解决方案,不定期发布优秀系统解决方案和企业典型方案,在全行业实现产品化推广应用。加强与既懂行业、又懂大数据的国内外解决方案服务商合作,加快集聚、不断拓展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撑服务企业队伍,充分借助丰富经验和先进技术,组建融合服务队和产业联盟,分行业开展精准业务对接和技术引进。(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5.健全融合标准规范。依托融合标杆示范项目,编制一批行业通用、引领性强的融合标准规范,争取形成一批省级融合标准,在各领域、各行业推广应用,增强全省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争取成为国家相关领域标准规范。(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动“万企融合”大行动实施。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顺畅推进、取得实效。省有关部门对本领域、本行业、本系统的“万企融合”大行动负总责,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专班、责任事项和完成时限,结合自身职能,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排出时间表、路线图,及时向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共同分析问题、破解难题,确保工作项目化、实物化落实。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要主动扎实作为,建立工作机制,保障工作开展,特别是贵阳市、贵安新区、遵义市等重点区域要多挑担子、多做贡献,在产业融合、产业培育、招商引资、技术攻关、产品打造、平台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好龙头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万企融合”大行动目标任务。工业领域的每年60个融合标杆项目和600个融合示范项目,以及到2022年的6000户融合企业,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能源局、省安全监管局、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等部门牵头落实;农业领域的每年10个融合标杆项目和100个融合示范项目,以及到2022年的1000户融合企业,由省农委会同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等部门牵头落实;服务业领域的每年30个融合标杆项目和300个融合示范项目,以及到2022年的3000户融合企业,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牵头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分别建立项目库,每季度将项目进度汇总到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目标任务要细化分解到各市(州)、贵安新区、各区(县、市、特区),实现全面覆盖,突出区域重点,其中贵阳市、贵安新区、遵义市承担的任务不应低于全省任务的60%。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也要建立本地区项目库,并督促县级政府指派专人包保,建立台账,精准指导企业开展融合工作,形成省、市、县分级负责、层层推动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政策引导。省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创新投入方式,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通过以奖代补、贴息等方式,大力支持100个融合标杆项目建设。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大“万企融合”大行动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1000个融合示范项目建设,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引导带动区域内实体经济企业开展融合升级。要加大对“万企融合”大行动干部人才的培训力度,全年开展两轮专题培训,提高干部开展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工作的能力。要面向重点人群开展数字技能培训,举办数字技能竞赛和各种体验活动,宣传引导并普及相关知识,提升公众数字技能水平。(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