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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死海 为丈夫职务调动,四川遂宁一女老板向市政协领导行贿96万元(2)

2017-12-24 19:03 网络整理 教案网

孙志毅受审

其余4次送钱,则是她为了亲属职务升迁、调整跑动。先是在2010年下半年,她拎着20万找到孙志毅,二哥向某便从市水利局高级工程师(正科)升为市河道管理处处长(副县级)。

如法炮制,向琼于2011年-2013年3次找到孙志毅,分别送了30万、10万、10万,丈夫黄某便从一个区药监局局长(正科)升为市政协办公室主任(正县级)。

有意思的是,向某和黄某均称没有为了职务变动找过孙志毅,至于向琼向孙志毅行贿的事情,他们也不知道。向某还称,自己是当时公推的三四个人选之一,“原来不知道其工作提拔、调动跟家人有关系。”

因丈夫职务调动,她曾得罪孙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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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9日,四川盐边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行贿罪判处向琼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该院认定其行贿金额为70万,而非96万。替蔡桦军、赵某转交的26万,被认定为介绍贿赂罪,后者最高刑为3年。由于第一次事发为2008年,截至案发的2016年,已经过了5年追诉时效。故而,该院决定对对介绍贿赂罪不予追诉。

向琼

一审宣判后,盐边县检察院提出抗诉,并获得攀枝花市检察院支持。检方认为,这26万应该是共同行贿,且追诉时效应从最后一次行贿,即2013年开始算起。

12月5日,攀枝花中院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采纳检方抗诉意见,认定向琼为其丈夫、近亲属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现金96万元人民币,构成行贿罪,且情节严重。

最终,该院决定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向琼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看法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向琼的大哥——向明宏行贿案也于8月30日在盐边县法院一审宣判。此人被认定为行贿64万,获刑一年半、缓刑2年。

具体来说,检方指控向明宏共3起行贿事实。四川遂宁死海首先,上文所提到的赵捷案中,向明宏出了4万,当赵欲还钱时,他为承揽工程又推了回去。其次,其女得到孙志毅的帮助,成功从市食药监副科级领导岗位,提拔至市纪委任综合室主任(正科级),向明宏便送给孙志毅40万。

孙志毅

第三起事实更有意思。2012年上半年,因为提拔向琼的丈夫黄某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孙志毅便问向琼要“辛苦费”。结果向琼很生气地把电话挂了——平级调动,且她此前已经送了10万,孙志毅竟然还不满足。后来向琼把此事告知了向明宏,没想到后者为了此事还亲自去找孙志毅赔礼道歉。

据向明宏供述,他主要觉得得罪了大领导不好,且以后还需要孙志毅的帮助,于是拿了20万送到孙志毅办公室,并说妹妹不懂事,做的不对的地方请他多包涵,“主席的关怀和栽培,我们心里都是记到在的,今后还要主席继续关照。”

至于向明宏花20万道歉的效果,另一个事实可以印证:挂掉孙志毅电话一年后,向琼再次拿着10万元找到孙志毅,为的就是解决丈夫黄某提拔至市政协办公室主任(正县级)。

2014年10月,黄某果然得到市政协办公室主任的位子。

(原题为《女老板拎96万进了厅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