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工作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为积极推动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促进优良考风、学风和院风建设。现就我院本学期期末笔试工作、监考及巡考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命题与制卷
各任课教师应该严格按《贵州大学课程考试命题和试题管理方法》、试卷格式要求进行命题,并将A、B卷及参考答案交各系、部主任审核,审核后将A、B卷及参考答案、试卷审核表交大学课堂科研科。各系、部部长请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试卷及参考答案进行审核,确保试卷质量。
本学期期末笔试的命题、制卷、评卷、试卷分析、试卷归档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笔试科目(含公共课)及日程将按教务处课程及考务中心统一编制的《贵州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考试科目及日程表》执行。
二、严格考试管理,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各班主任及辅导员要对教师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和诚信教育,尤其应将学位授予条例中作弊学生不能授予学位的条款告知学生。
(二)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
1、主、监考人员需要佩带主考证及监考证能够进入考场,并根据《贵州大学学生考试管理工作细则》的规定,严格监考,发现问题应严肃看待,规范处理,依法治考。监考人员需要监督教师按学号对号入座,因诸多因素不能对应的,由阅卷老师随机编排。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如有玩忽职守、督查不严等状况,一经查实,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生需上教务信息网查询自己考试的时间跟学校,并需要在教务处安排的要求学校参与考试,如教师不在规定的学校联考,监考老师可以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其清理出考场。
3、学生持身份证和学生证(或一卡通)两证进行考试;如不依照上述条件的考生需要由学校开具能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证明上应贴标准证件照片)才能参与考试。在考试开始之前,监考人员必须仔细清理考场,收缴学生带入的违禁物品,检查学生证件。对于已带证件或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准参加笔试,监考人员应该在发卷之前责令其退场,取回证件后能够参加考试。
4、学生要于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超过30分钟,不准参加本次考试并按旷考处理;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在考试之后因故退场视为退出考试,即教师在考试中无论何种理由离开考场,必须交卷,不得再开启考场进行考试。
5、学生不得将手机、MP3、MP4、录音笔、电子辞典等带有通讯和储存功能的电子仪器带入考场,若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必须在考试开始前关机放在考场的选定位置,随身携带进行考试者,一经发现作依照考场纪律或作弊处理。
6、本次期末考试继续执行黄、红牌制度。教务处将组织相关员工对每场考试进行巡视检查,对于没有持学生信息卡参与考试的教师,第一次给予黄牌警告,如继续出现,则予以红牌警告,停止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
7、对于考试舞弊或协同作弊者考试试卷格式,一经发现,要立即严肃查处,并于当日进行公示,然后上报校教务处。作弊者,该科名次以零分计,不准正常重修,取消办理学士学位的资格并予以留校查看处分;作弊行为非常严重、态度恶劣者或在校其间作弊两次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三、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加强考场巡视工作
本学期期末笔试领导和巡视小组名单如下:(具体巡视时间另作安排)
组 长:王锦荣
副组长:胡支军
成 员:杨辉 陈朝东 何 飞 彭定涛 戴家佳
罗贤兵 章 超 郭凤芝 丘小玲 胡 尧
王湘美 高 洪 贾秀楠 赵黔宁
联系人:李永釵
巡考人员主要工作职能
(一)巡查监考老师到岗到位情况。
(二)巡查考场纪律状况,考生考试状态。
(三)处理考场发生的突发事件。
(四)协助监考老师做好违纪或舞弊学生的取证。
(五)做好巡考记录等。
巡考工作安排及留意事项
(一)巡考人员要佩戴《考试巡视证》进入考场。巡考人员应分别在考试前、考试因故、考试结束前开启考场巡视;英语口语考试时,巡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以免影响学员考试。
(二)考试开始前,巡考人员巡查各考场的备考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是否佩带监考证、按时到位,学生能否带齐有关证件、按要求就坐、考场清场清理是否彻底(书桌椅内是否有书籍、笔记本、练习题、复习材料、通讯软件等与考试相关的物品等)等状况。若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教室安排冲突及考场座位数不够等特殊状况,要尽快与大学教学科研科人员取得联系;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巡考人员要督促监考人员立即整改。
(四)巡考结束后考试试卷格式,巡考人员按规定要仔细核对《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校联考巡查情况记录表》,并送交学院教学科研科存档。
四、成绩与考核结果预测、上报
1、所有考试课程需要苛刻按照评分标准跟参考答案及时评卷,各门课程的总评成绩中,平时成绩最多不得超过30-50%,且经常成绩的考核必须有相关依据。
2、对于多个学生同上一门课的,必须集体评卷,并以一人负责批改一部分的方式进行。
3、所有考试,任课教师应该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网上成绩登陆工作。未足额提交成绩的学生按教学事故认定。
4、在考试成绩登录完成后,任课教师要立即将考卷及相关材料(考场记录表、考试成绩登记表、考试试题分析表、A、B卷及参考答案)交院教学科研科归档,对已迅速上交而导致试卷丢失的按教学事故认定。
附:1、试卷评阅及装袋规范规定
2、
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校考场巡考情况记录表.doc
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校
2019年12月25日
主题词:学期 考试 安排
抄 送:教务处
贵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校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印发
共印8份
附件:
试卷评阅及装袋规范规定
各位老师:
根据大学《贵州大学学生考试管理工作细则》(贵大发[2005]139号)精神,现对数学与统计学校承担的课堂课程考试(指统考课程)的试题评阅及装袋作如下要求,请务必执行。
1、试卷评阅要求:评阅时应用红字笔,所有给分只能给正分、不能正负混用,凡是有小分的大题需要给出分步分(即小分),凡是分数改动处评阅老师须签名,每一题首须有评阅教师签名、统分处须有相关教师签全名,凡是错误处应画一横线标示,要求评阅时尽可能不要改动分数跟评阅标记(特别是对集体流水形式评阅的试卷)。
2、试卷装袋材料比如:试卷审核表,A、B试卷,A、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材料,系统打印成绩单,试卷分析表(1、考试成绩登记表统一用教务系统中成绩登记表格式2;2、考试试题分析表用格式3;)成绩异常状况预测表明(成绩异常指不及格率≥30%或优秀率≥30%);试卷排序按系统打印成绩单序号依次顺序,所有材料中必须签名的地方应有相关人员签名(包括A、B卷背后审核签名),表格中相关看法签署不能太简单。
3、考查课程学生本人应留存原始考查材料到学生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