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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城市建设_数字城市三维建模_数字城市建设好处

2017-01-01 20:00 网络整理 教案网

数字城市三维建模_数字城市建设_数字城市建设好处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数字城市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办字〔2011〕74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数字城市建设步伐,确保河北省数字城市建设的统一管理、统一标准,保障建设质量,河北省制定了《河北省数字城市建设承建单位审核认定工作细则》,并于2011年6月23日发布公告,启动了河北省数字城市建设承建单位审核认定工作,对2011-2013年度承担河北省数字城市建设基础数据采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库、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典型应用示范工程研发等4个工序的单位进行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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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确定了邯郸市博达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具有参与基础数据采集的资格,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具有参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库的资格,保定金迪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具有参与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的资格,保定金迪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具有参与典型应用示范工程研发的资格,并对各单位颁发“2011-2013年度河北省数字城市建设承建资格证书”。数字城市建设现将省审核认定的2011-2013年度河北省数字城市建设承建资格单位名单(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此次审核认定工作有效期为2011年-2013年底,届时将重新开展审核认定工作。数字城市建设

请各设区市、县(市)在数字城市建设中,要从经审核认定的资格单位中招标确定基础数据采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库、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典型应用示范工程研发等4个工序的承担单位。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基础数据采集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库涉及国家秘密,为切实维护和利益,避免测绘地理信息失泄密现象发生,各设区市、县(市)在数字城市建设中,确定基础数据采集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库的承担单位时,可按照规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列表:

1:冀测[2011]116关于公布河北省数字城市建设承建单位名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