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拟聘任专任教师问题民办高等学校教师申请认定问题
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证的范围和对象
第一条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为各高校现聘或拟聘任的专任教师;非教学岗位但仍承担部分教学工作的人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承担一定教育教学任务的人员。
第二条 “高等教育”的定义
教师资格认定所称高等学校,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承担高等教育(国民教育)的学校或者高等教育试点学校。教育文凭考试。具体单位如下: 以省教育厅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文凭考试试点学校名单为准。
第三条“高校在职专任教师”的含义
所谓高校在职教师的含义是:截至本年度现场教师资格期末,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55岁)。旧为女,下同),本人有师资机构,有教师岗位,在所在学校承担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一门或多门课程的教育教学工作者。
第四条 关于“大学拟聘用专任教师”的定义
所谓高校拟聘用教师,是指已调入聘用高校,拟聘用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受聘的人员。在高等教育师资队伍中。
只要学校建立人事档案,确定教师岗位,明确急需转入的高学历、高学历(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的教学任务。高校,虽然人事关系还没有完成,但可以看出具备了学校拟招聘人员的资格(学校要出具证明)。
第五条关于民办高校在职人员申请高校教师资格
民办高等学校教师除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等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工资关系在现教学学校,人事关系由受聘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管理,或由市(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社会人才管理部门管理。行政)级别,需要半年以上;
2. 截止认定期限,与学校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聘书三年以上(含三年);
3. 系统教授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一门以上课程,在当前教学学校的教学时间为一年以上。
第六条 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除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系统教授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一门以上课程。
第七条 辅导员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可以根据其专业或者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授予教师资格。
第八条关于申请聘任制教师资格认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高校教师聘任制是指高校(不含民办高校)与教师签订双向聘任合同,学校实行聘任制管理和合同管理,不实行人员管理的教师。 . 该部分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按照第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关于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中等教育机构在职教师,必须是承担高等教育教学任务的人员(学校须提供教政部门印制的学年教学计划)。不承担高等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资格认定教案怎么写,不得申请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认定。
第十条关于高等学校兼职教师资格
受聘在高等学校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社会兼职人员,因人事关系不在其任教学校,不属于高等学校聘用或拟聘用人员的具体范围。高等教育机构,不能申请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认定。
第十一条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助教资格
高职实习指导教师、大学生心理健康班的高校医务人员、信息检索班的图书馆员、劳动技术班的农场职工等,因为都是高校的助教,不能被认可作为学院和大学。教师资格。
二、关于学历
第十二条教师认可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不包括党校、干部学校、军事学校、干部函授大学和研究生课程。
第十三条 在国外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海外教育服务中心资格鉴定后,可作为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合格学历。
第十四条 取得两个以上大专学历者,不得等同于学士学位,不得作为学士学位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 1971年至1976年招收的高等学校普通毕业生的学历,在教师资格认定时,其毕业专业按照1970年毕业学校的校级确定,或者由学校确定。 1977年恢复高考时开办。级别确定。
三、关于普通话水平
第十六条 申请教师资格的,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水平标准》中二级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2A级普通话语音教师应达到1级和B级及以上水平,主讲广播和主持课程的教师应达到2级A级水平。播音员。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需持学校红发证件)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考普通话水平。
第十八条关于普通话证书
根据国家语言委员会1997年6月26日颁布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管理条例(试行)》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普通话水平考试证书》具有通用性,有效期5年。《推荐报告》涉及的部分人员持有证书超过5年。虽然2003年教育部令第16号发布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管理条例》不再规定普通话水平考试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但该条例自2003年6月15日起施行。 所以,考试后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考试成绩证书,且截至2003年6月15日超过5年未复试的,不属于教育部令第16号规定的范围,应当复试换发。 ; 经考试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且该证书截至2003年6月15日的有效期不足5年的,视为长期有效。
四、关于教师教育专业的定义
第十九条 师范教育专业是指按照国家教育部印发的师范教育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以培养、培训师资为目的的各级师范院校或者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高等院校。教育。计划教授的教师专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个别综合性院校开设师范教育专业(教师班),师范院校也开设非教师教育专业。应根据上述标准来判断他们是否为师范教育专业。它仅由学校类型定义。师范教育专业课程中应开设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实践课程。
师范类毕业生应提供本科成绩单进行现场认证。成绩单须具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及格及以上学历。成绩单中仅注明“实习”,未明确注明教育实习结果的,应提供教育(教学)实习报告表(书或清单)。无教育(教学)实习报告单(书或名册)的,应提供本科毕业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教师专业证书。
五、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的教育学和心理学要求
第二十条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仍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结合进行。
第二十一条 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非教学类专业毕业人员,应当参加教育厅组织的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心理学补习班和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修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补充课程及考试。
1. 修读过师范教育专业相应教育层次的教育和心理学课程,并通过考试成绩(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表))需要进行现场验证);
2.曾参加过高等教育机构教师的岗前培训,修读过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3. 高校拟聘用副教授以上(需带学校红头文件)或具有博士学位。
非教学专业在学期间毕业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不得作为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第二十二条 下列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证,应当参加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其委托的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证)指导中心)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非教学专业毕业;
2. 教师教育大专以上学历,非教师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满5年(含5年);
4. 申请的教学科目与所学专业不一致;
5. 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参加考试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三条 面试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和标准(试行)》的有关要求进行。主要通过面试和试讲等方式考察申请人在教育教学中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关注申请人的外表、行为、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目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技巧,用普通话提问,
第二十四条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程序和办法
1.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流程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
2.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委托的面试地点和接受委托认定的高校根据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并负责通知有面试申请者的高校。
3. 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指导下,专业评审组根据申请人的专业拟定试题,申请人围绕试题编写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内容控制50分钟内解释时间),提交给专业评审组。
4. 面试官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试讲。专业评审组将申请人提交的部分教学计划指定为试讲内容,试讲时间在21分钟以内。
5.专业测评组根据面试结果,得出总分,并撰写简要综合测评意见,并填写《教师资格申请表》相关栏目,签名并由专业评审组长盖章。
6. 面试最终结果提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
第二十五条 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需要学校红头文件,且须具有教务处提供的学年教学课程)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于面试。教师资格考试。
七、关于体检要求
第二十六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应当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合格。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从2010年起,教师资格证书体检项目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俗称“乙肝五项”及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试验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试者转氨酶正常,则不允许进行乙肝检测;若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确诊。
第二十八条体检时间要求:接受当年现场认证开始前半年内体检后填写的《检查表》(以合格为准)。
八、关于提交岗前培训证书和基础教育理论考试及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 2007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应当提交岗位培训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教案怎么写,2007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当提交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证明,具有博士学位,准副教授以上学历。 、师范院校毕业的应提交岗前培训证明。
九、 确定工作所需的材料和要求
第三十条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 《教师资格申请表》2份,使用A3纸双面打印或胶印,不得复印,表格内容必须与网上申请系统资料完全一致;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师范毕业生需提供最高学历及本科学历证明复印件);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明或教育基础理论知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教师资格申请者思想品德评价表》;
7.《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者体检表》;
8.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表》;
9. 一张近期一寸半身、全身和正脸正面彩色身份证照片(必须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
10.师范教育本科毕业的申请者,还须提供本科学习期间(含教育学、心理学、毕业教育(教学)实习及以上年级及全职)学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时间学校教育(教学)实习报告表(书本或清单),不可缺少),材料不齐全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原件扫描件)学业成绩不全者需提供,复印件)证明本科阶段学习的专业为教师专业;
11.免考普通话考试和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拟聘教授、副教授职务证明(学校红头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年教务处课程安排提供)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 民办高校教师需提交合同或聘书、教师资格证、当地授权人事代理机构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人的人事代理机构证书(在备注栏盖章) 《教师资格申请表》人事代理机构公章)。
13. 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还应提供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已聘用高等院校教师职位。
14.《诚信承诺书》。
第三十一条 高等学校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报送的材料
1. 接受委托鉴定的高校提交《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才申请名单》(一式两份)和申请人《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
2. 未接受委托认证的高校应提交《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申请名单》(一式两份)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申请人。
第三十二条 材料提交要求
1. 以上要求提供认证(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人事部将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申请者提供的学历证明与申请者本人或在华高等教育学生进行比对 信息网(学新网)在学历查询系统中进行验证,并在复印件上注明验证方式毕业证书,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人事部公章。
2.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副教授、教授、博士除外)的申请者,应参加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申请跨学科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应当参加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
3.毕业证书不反映教师教育专业,必须由原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教务处(二级学院(或系))校内教学单位无效。),提交合格学业成绩单原件(或扫描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必须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毕业教育(教学)实习或以上学历和全日制中小学教育(教学)实习报告表(原件或扫描件,书本或账单复印件)。申请人提交现场确认材料时未提供证明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的,按“
4. 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当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体检实施办法》参加体检。提交体检结果《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主考官在体检表上签“合格”明确结论。如现场确认无明确“合格”结论,按“申请材料不全”“处理”。重新申请教师资格证的,须重新体检。
5. 未接受委托的高校按照材料清单的先后顺序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按照《中山东省高等学校”。
第三十三条 其他问题
1. 因学校调整、兼并、升格等原因,学校需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规定。
2. 申请者可以申请多个教师资格认定,但一次只能申请一项教师资格认定。由于教师资格证在全国通用,如果为了减少浪费,需要更换教师资格证,则由旧的代替。
3. 在《教师资格申请表》的“申请教学科目”一栏中,只填写一个科目,在职教师填写的科目原则上与教学科目一致。
4.教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5. 申请人思想品德评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出具。
6.在事业单位设立的独立广播电视大学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可以申请高等教育教师资格。未在广播电视大学各分校、工作站(辅导站)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7. 研究员、高级讲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员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时,不能等同于免考普通话水平的教授、副教授和山东高校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和面试,必须按规定参加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考试的普通话水平考试和笔试和面试,并达到及格标准。
8.关于退休教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
1993年12月31日前办理离退休(退休)教师手续的,视为具备教师资格。教学学校提交相关证明和身份证件,为其办理《教师资格证》。
1994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以及1993年12月31日以前在职教师,在教师资格过渡期间未过渡的,必须按正常程序参加认定。
十、教师资格证换发补发
联盟)及以上行政背景(主办单位为学会或行业协会等)一个月;如果证书损坏,必须退回原始证书。
十一、 其他未完成事项说明依据
第三十五条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实施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文件。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
2016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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