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核实报告范文 抗菌药物不良反应汇总(新版)!(2)
四、大环内酯类:红霉素,阿奇霉素等
1、心脏毒性: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的心脏毒性主要表现为QT 间期延长和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来势凶险,临床上患者可出现昏迷和猝死,以红霉素诱发为多。
为减少或避免心脏毒性的发生,临床医师在应用本类药物前需了解其诱发心脏毒性的可能性,根据患者病情和合用药物情况谨慎选药,用药期间注意观察,必要时监测心电图。
2、肝脏毒性:在常用剂量下,肝毒性较小。肝毒性反应,主要表现为胆汁淤积、肝功能异常等, 一般停药后可恢复 。如阿奇霉素可引起肝功能改变,使ALT 和AST 升高,罗红霉素在较短疗程中应用也可导致黄疸和肝功能异常 。
附:抑制茶碱代谢:本类药物可抑制茶碱的正常代谢(阿奇霉素除外),故不宜和氨茶碱类药联合用药,以防茶碱浓度异常升高而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必须使用时应到医院进行茶碱浓度监测,以防意外。
五、四环素类:米诺环素,多西环素等
1、影响牙齿和骨骼的发育:主要是对胎儿和婴幼儿的影响,四环素类抗生素能在胚胎和幼儿的骨骼和牙齿中沉积,并与钙结合,从而可引起牙齿釉质变黄(俗称四环素牙)和发育不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8岁以下小儿禁用。
2、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等,偶可引起胰腺炎、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
3、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
六、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阿米卡星等
1、耳毒性:包括前庭功能障碍和耳蜗听神经损伤。前庭功能障碍表现为头昏、视力减退、眼球震颤、眩晕、恶心、呕吐和共济失调;耳蜗听神经损伤表现为耳鸣、听力减退和永久性耳聋。临床上应避免与高效利尿药或顺铂等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合用。
2、肾毒性: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主要以原形由肾脏排泄,并可通过细胞膜吞饮作用使药物大量蓄积在肾皮质,故可引起肾毒性。轻则引起肾小管肿胀,重则产生肾小管急性坏死,但一般不损伤肾小球。肾毒性通常表现为蛋白尿、管型尿、血尿等,严重时可产生氮质血症和导致肾功能降低。
3、神经肌肉阻断:最常见于大剂量腹膜内或胸膜内应用后,也偶见于肌内或静脉注射后。其原因可能是药物与Ca2+络合,使体液内的Ca2+含量降低,或与Ca2+竞争,抑制神经末梢Ach的释放,并降低突触后膜对Ach敏感性,造成神经肌肉接头传递阻断,引起呼吸肌麻痹,可致呼吸停止。
七、硝基咪唑类:甲硝唑,替硝唑等
1、神经毒性:硝基咪唑类药物能透过血脑屏障,具有神经毒性作用,用药时可能出现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头疼、头晕等,如疗程加长则容易出现神经毒性造成精神异常。
2、双硫仑样反应:可抑制乙醇代谢,引起体内乙醇蓄积,干扰乙醇的氧化过程。合用可出现双硫仑样反应(面部潮红、头痛、眩晕、腹痛、胃痛、恶心、呕吐、气促、心率加快、血压降低、嗜睡、幻觉等)。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7日内,应避免接触含酒精饮品。
3、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腹部绞痛、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一般不影响治疗。
八、磺胺类:复方新诺明等
1、交叉过敏:对一种磺胺药过敏的患者对其它磺胺药可能过敏。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过敏的患者,亦可过敏。
2、结晶尿:治疗中如发现结晶尿或血尿时即可给予碳酸氢钠及饮用大量水,直至结晶尿和血尿消失。药品不良反应核实报告范文应用疗程长,剂量大时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不可与维生素C合用。
九、氯霉素类:氯霉素、甲砜霉素等
1、与剂量无关的骨髓毒性:严重的、不可逆性再障,病死率高,少数存活者可发展为粒细胞性白血病。发生再障者可有数周至数月的潜伏期,不易早期发现,其临床表现有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倾向,并发瘀点、瘀斑和鼻衄等。
氯霉素局部使用时如疗程长、反复应用,亦可有一定吸收,偶也可发生血液系统毒性反应。
2、灰婴综合征:临床表现为腹胀、呕吐、进行性苍白、紫绀、微循环障碍、体温不升、呼吸不规则。常发生在早产儿或新生儿应用大剂量氯霉素时。
3、肝毒性:原有肝病者应用氯霉素有引起黄疸、肝脂肪浸润、甚至急性肝坏死的可能。
4、神经毒性:长期用药后可出现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听力减退、失眠、幻视、谵妄等症状,多属可逆性。也有长期用药后发生视神经萎缩而致盲的报道。
十、林可霉素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等
1、可引起伪膜性肠炎:发生率较高,可能超过2%。如出现伪膜炎肠炎,选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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