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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不包括 总局修订治伤风颗粒非处方药、清热暗疮制剂非处方药和处方药三(2)

2018-01-06 03:01 网络整理 教案网

2.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有较多脓肿、囊肿、脓疱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由医师指导,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大便溏稀者应停服。

药物作用的两重性是指_吗啡一般不用于治疗_不良反应不包括

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附件2

清热暗疮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不良反应】项应包括:

腹泻、腹痛、恶心、呕吐、胃不适、皮疹、瘙痒、头晕等。

二、【禁忌】项应包括:

1.孕妇禁用。

2.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禁用。

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三、【注意事项】项应包括:

1.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

2.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4.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大便溏稀者应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