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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集体总统制_集体宰相制_总统制常委制北戴河

2016-11-23 08:04 网络整理 教案网

中国决策机构并非实行集体总统制

中国决策机构并非实行集体总统制 可称集体宰相制

中国山东大学学者甄鹏撰文指出,胡鞍钢将当代中国的核心决策机构——局常委会称为“集体总统制”。这个说法存在问题。遍观世界,没有“集体总统”之说。波黑的国家元首职能由主席团行使,成员包括三个人。一个人是主席,另外两个是普通成员。因为主席轮流当,所以不存在领导核心。这种主席团主席和成员的关系,与总统和副总统的关系不一样。这篇文章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总统是国家元首。虽然一些国家的元首有多人,例如波黑,但是在中国,的局常委会绝不是“集体元首”。这一点没有争议。因此,胡鞍钢的“集体总统”说不能成立。

既然不能比作“集体总统”,如何给这个机构定性呢?我在《明代大学士的排名及首辅的确定》一文中指出,应叫作“集体宰相”。“宰相就是在国家最高决策层中参议政事、起百官领袖作用的人。”

从实践角度上,从历史学和学角度上,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为解决类似难题做出了合理的解释,“在承认‘法律上’原则之外,还兼顾‘事实上’原则。”(《前南法庭对领导人的责任认定》)从事实上讲,的局常委会“在国家最高决策层中参议政事、起百官领袖作用”。

的局常委在党和国家领导人排名中居最前列,是“百官领袖”。他们的内部排名也遵循较严格的规律。明代大学士的排名遵循三个标准:官职、任职时间和列名顺序。局常委的排名也基本如此。

自1997年十五届一中全会开始,局常委的排名顺序为:、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总理、政协主席,其他按党内资历和所任官职排列。但是当总理的党内资历高于委员长时,总理排委员长前。例如,任总理时排名于委员长前,强任总理时排名于委员长前。

中国古代的宰相,通常不分管具体的行政部门。唐德宗打算让宰相分工,遭到了李泌的反对。李泌说:“至于宰相,天下之事咸共平章。若各有所主,是乃有司,非宰相也。”(《资治通鉴》卷232)李泌的反对没有道理。有分工和侧重并不影响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局常委会就既分工负责又集体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