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修正)(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第 2 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而海淀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法宝联想:)
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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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48、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d。47.公民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享有著作权的重要前提之一,如未发表这个作品,或不为人们熟知的作品,使著作权在行使和维护权利时,经过证明的有关事项更客观,会大大提高证据效力。法院以为,本案华夏告芦菲既不是《江口水乡》的词曲作者,也不是改编、汇编该作品,因而,不享有著作权和扮演权,但芦菲是《江口水乡》歌曲小样的演唱者,只享有扮演者权,故本案应损害扮演者权胶葛。例如他在1983年出版《戏剧理论史稿》,此书是中国大陆首部完整阐释世界各国自远古到现代的文化发展和戏剧思想的史论著作,在出版后次年,即获北京全国首届戏剧理论著作奖,十年后获北京文化部全国优秀教材一等奖,而另一本于1985年发表中国大陆首部戏剧美学著作奖,十年后获北京文化部全国优秀教材一等奖,而另一本于1985年发表中国大陆首部戏剧美学著作——《戏剧审美心理学》,次年亦荣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著作奖。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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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在教科研等方面,我也取得了一些成绩,论文《让赏识之花盛开》《<牛津小学英语>4b unit9教学设计》在《学英语报》发表,论文《让听课、评课成为教学的催化剂》发表于国家级刊物《英语周报》,论文《授之鱼不如授之渔--音标教学之我见》获中国教学学会三等奖。理论贡献就是要搞科研,学校教师搞科研、发表论文专著要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实现教学和科研双赢,为公安工作的科学发展,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理论贡献。鼓励教师结合自身教学实际,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本学期有多篇教师论文获得省市各级奖项,其中2篇国家级发表,6篇省级发表获奖,4篇大市级发表获奖,2篇市级发表获奖,形成了良好的科研的氛围,丰富和夯实了学校课题研究成果。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五)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五)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向中国境内少数民族提供。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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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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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二十四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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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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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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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许可他人使用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1.3甲方在本特许经营合同范围内所作出的任何许可均不构成对“_____________”这一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及相关权益的转让,乙方及其专卖店除行使其在本特许合同经营范围的权利外,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__________”字样,无权以任何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相关企业从事任何民事活动,乙方及专卖店作为独立民事行为主体,其对于第三人的民事权利及义务均与甲方无关。(2)受让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转让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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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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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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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三十条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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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同时,原本的第十五条“出版者已与著作权人签订出版合同,由于非著作权人原因导致作品未能出版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版者应按合同约定使用作品付酬标准的60%向著作权人支付违约金”和第十六条“作者主动向图书出版社投稿,出版社应在六个月内决定是否采用。针对“外挂违法行为”,该通知的解释为:“私服”、“外挂”违法行为是指未经许可或授权,破坏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修改作品数据、私自架设服务器、制作游戏充值卡(点卡),运营或挂接运营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从而谋取利益、侵害他人利益。针对“外挂违法行为”,该通知的解释为:“私服”、“外挂”违法行为是指未经许可或授权,破坏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修改作品数据、私自架设服务器、制作游戏充值卡(点卡),运营或挂接运营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从而谋取利益、侵害他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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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著作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
图书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出版,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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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向期刊社投稿,自稿件发出之日起()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期刊社投稿。三、投稿作品处理时间:一般1个工作日内会决定是否发表,如果3工作日之内未见发表或通知,可自行处理稿件。7.本刊由于投稿量大,审稿周期从过去的2个月降为1个月,对于拟采用稿件将发放用稿通知,对于未被采用的稿件,将不予通知,敬请作者谅解。
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