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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全文)

2019-06-27 12:11 网络整理 教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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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3年4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七号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浙江省人口 与计划生育条例 〉 的决定 》 已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 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 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于2016年1月14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3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6年11月7日

十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三十九条修改为:“从事领队业务,应当取得导游证,具有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并与委派其从事领队业务的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

(二)删去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中的“领队证”。

2.所有人员在活动过程中服从导游及领队安排,不得脱离团队单独行动。本产品不提供领队服务,在旅游目的地由当地导游提供相关服务。但是,根据《旅游法》第40条规定,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

(四)删去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三条中的“领队证”。

(五)将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中的“领队证”修改为“不具备领队条件而”。删去第二款、第三款中的“领队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1988年11月2日天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1993年3月9日天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第七条第三项中收养人年龄规定的决定》、1994年4月15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和1997年7月30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同时废止。1988年11月2日天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1993年3月 9日天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第七条第三项中收养人年龄规定的决定》、1994年4月15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和1997年7月30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同时废止。(2003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5年 7月24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6年3月 29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只有类型丰富、搭配协调,旅游资源的价值才能得到更大的发挥 [辨析比较]旅游资源的游览价值与开发利用价值不同价值 含义 制约因素 关系 游览价值 旅游资源本身的美学价值、历史文化价值的高低及其集群状况、地域组合状况 资源的质量(即审美价值或历史文化价值) 旅游资源的游览价值是旅游开发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游览价值不会有开发利用价值。第二十四条本市鼓励和支持旅游志愿者开展旅游咨询服务、文明旅游引导、景区游览讲解和旅游应急救援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公益服务。建立旅游志愿服务工作站,制定管理激励制度,开展志愿服务公益行动,提供文明引导、游览讲解、信息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打造旅游志愿服务品牌。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整治绑定服务、垄断收费、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完善企业诚信制度和黑名单制度,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公司自创立以来,坚持“严格管理、规范运行、注重创新、特色明显”的发展策略,采取“总部直营、特许加盟、授权代理”相结合的经营模式,确立“安全快捷、诚信和谐、求实创新、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秉承“信誉第一、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大力倡导诚信经营的观念,健全公司诚信体系,建立规范操作模式,完善经营管理方法,形成了网络一体化、操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服务人性化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坚持“专业铸就品质,诚信铸就成功”的经营理念,进入市场伊始就提出了“高起点、高标准、规范化”的经营管理要求,以满足顾客需求,向客户提供最佳的风险管理和保险服务为己任,充分发挥中介公司“公平、公正、公开”的作用,积极致力于“让最好的企业成为我们的客户,让我们的客户成为最好的企业”。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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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

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一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第十二条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1.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国家旅游开发研究中心张主任指出,新的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社会公德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文规范。6、文明公约说明:依据《旅游法》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心得体会,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入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

第十七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跨行政区域且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旅游资源进行利用时,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者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明确公共停车场建设的激励机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单位及个人投资建设停车设施,促进停车产业化发展,加快对停车矛盾突出的居住区、医院、学校等周边公共停车场的研究,完成南湖体育场、人民中学、田家炳中学、春江学校等地下停车库(人防工程)建设,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合理规划和发展停车换乘(p+r)设施,开展经天路等换乘停车场建设。此外,生态城还将继续全面推进生态城旅游发展转型升级,以旅游业为引领,发展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产业,拉动消费增长,促进消费升级,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转型,打造传统旅游目的地发展的升级版,创新发展全域旅游发展实验区,构筑完备的全域旅游目的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域化、标准化、智慧化、数字化旅游城市,实现旅城一体、产业融合、全域创新的生态城模式。针对目前城市停车设施供需失衡的问题,《导则》要求在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编制中,按照适度满足基本车位,从紧控制出行车位的原则,研究制定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同时在具备建设条件,存在供需缺口的地区规划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形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应体系。

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编制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对特定区域内的旅游项目、设施和服务功能配套提出专门要求。

作为省政府批准的“三规合一”试点市,我市按照“一套规划,统一编制,统一平台,分头实施”的工作思路,以《云浮市资源环境城乡区域统筹发展规划》为基础,以《云浮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云浮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以《云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土地控制性指标为限制,从空间层次、规划内容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理顺“三规”之间的关系,使之相互协调、相互衔接,形成统一的规划体系。按照市委"提升首位度,打造增长极,争当排头兵"的要求,优化"一心四城"空间形态,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切实有效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一是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地指导城市发展.尊重城市发展规律,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结合襄阳"十三五"规划,积极谋划城市未来发展,进一步优化襄阳市城乡空间结构,大力推进"多规融合",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二是把主城区周边乡镇纳入市区统一规划建设,指导城区政府修编尹集乡、伙牌镇、卧龙镇、太平店镇、峪山镇总体规划,打造中心城区卫星城.三是加强历史建筑恢复性修建、保护性修缮和展示性利用,组织编制陈老巷、东津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四是加快建设高铁小镇,完成高铁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五是推动庞公新区和樊西新区建设,完成庞公新区城市设计,指导完成樊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六是编制自贸区总体规划.七是规划建设环岘山游览道路、鱼梁洲环岛景观带.八是加快编制《襄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文化导则》、《襄阳市中心城区黄线控制规划》、《襄阳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规划方案从粮食安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等的要求以及与城市规划等部门规划的衔接出发,确定的方案对缓解当前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将起到积极作用,既注重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又落实了对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的保障,还在最大程度上考虑了与其他规划的衔接,较真实的反映了规划期间用地变化的趋势,并能应对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对土地需求的变化,规划方案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