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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解读(2)

2019-05-12 04:11 网络整理 教案网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本级政府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苏中地区是城镇密集地区,处于区域城市化现象(大都市带)发展的初级阶段,伴随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城市地域空间不断扩展,功能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县级城市与城市之间及城市与区域之间的联系不断加强。为了发展旅游‎业,在旅游区域应采取‎有效治理措施,适应从‎根本上治 2、重‎建已被破坏的生态环境‎。郭红同志带领妇联干部把扶持贫困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到总体规划之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贫困妇女儿童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先后组织开展了以春蕾计划为主题的《情系下岗女工、爱心献给春蕾》、《一帮一结对子》、《手拉手献爱心》、“认代理妈妈”等活动,帮助贫困学生1000多人,为下岗女工联系协调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领导的好评,树立了妇联组织真干事、干实事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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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街道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障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平安呼兰”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利民街道办事处结合上级批示与本地实际认真制订了《利民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方案》,并按要求严格落实,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变更其他重大事项,应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十八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游、城市管理和交通等有关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旅游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第二十五条 国家制定并实施旅游形象推广战略。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国家旅游形象的境外推广工作,建立旅游形象推广机构和网络,开展旅游国际合作与交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本地的旅游形象推广工作。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设置旅游咨询中心,在景区和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示标识。

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旅游客运专线或者游客中转站,为旅游者在城市及周边旅游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第四章 旅游经营

第二十八条 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 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境内旅游;

(二)出境旅游;

(三)边境旅游;

(四)入境旅游;

(五)其他旅游业务。

旅行社经营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条 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直辖市旅游局:为落实《旅游法》第三十一条关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的规定。《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中增加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紧急救助费用的内容。由旅行社在指定银行缴存或由银行担保提供的一定数额用于旅游服务质量赔偿支付和团队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垫付的资金。

第三十二条 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第三十三条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第三十四条 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2013年内地实施的旅游法也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团诱骗游客,并通过安排到特定商店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项目。在《措施》中,针对旅游购物“高定价、高回扣”等问题,云南省将取消旅游定点购物,要求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把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普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由于首都北京旅游景点众多,不能全部游览,一般是粹取最精华的景点,根据游客个人意愿,现要求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前提下,地陪导游已将北京旅游最为精华的自费项目情况告知后,需增加以下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行程景点安排以外增加以下当地知名购物诚信场所参观选购商品,从而丰富行程内容,保证产品的质量不涉及假冒伪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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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5、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 旅行社组织团队出境旅游或者组织、接待团队入境旅游,应当按照规定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

想当导游,首先要拿到导游证,拿到此证的途径是参加当地省旅游局每年举办的导游考试,考试通过,颁发给《导游人员资格证书》,至此你就取得了当导游的资格,但要想带团出去旅游仅有资格还不行,还需要有上岗证(即导游证),这个证不需要你再去考就可以拿到,只要你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到旅游局申请导游证,申请到导游证之后,你才能算得上一名真正的导游,这样也就可以带团出去旅游了。****以上行程先后顺序可依据当时情况作出先后调整、但须保证全部完成 ****** 注: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行程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经与游客商量超过1/2人数同意视为全团同意调整行程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在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中,游客可自愿选择景区娱乐项目,旅行社导游或全陪绝不强制游客参加,不参加的需在导游指定地方等待。

第三十八条 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导游服务费用。

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一)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全省4.3万多名旅游从业人员参加了出国(境)领队文明旅游业务培训、旅游安全骨干培训、旅游星级饭店标准化培训等不同层次的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了全行业从业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了保障老人安全,《规范》要求应选择具备紧急物理救护等业务技能、了解一般医疗常识、具有至少三年导游从业经验、做事细致耐心的导游/领队全程随团服务,包机、包船、旅游专列和100人以上的老年旅游团应配备随团医生。

第四十条 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

二是指导旅行社签约组团时把文明旅游纳入旅游合同,将《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作为宣传资料,导游通过“行前说明会”对游客开展文明旅游知识培训,强化领队、导游在旅游全过程中对游客文明行为的提示和提醒责任,形成“先知、会管、常提醒”的带团工作方式,及时提醒和制止游客的不文明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和谐氛围,对不文明行为重点追溯游客本人责任,同时也追究领队导游和旅行社的督导责任。要求导游、领队增强责任心,认真执行“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强化文明旅游的宣传引导,把好“组团关”,并在旅游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提醒和制止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各旅行社要把文明旅游工作的培训纳入导游再培训再教育的范围,让每名服务接待人员熟知文明旅游告知工作程序,让导游人员熟知行前教育程序,规范导游在游览行程中的引导程序和行为。

我国旅游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导游和领队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该活动是甲方要求自愿参加,导游与领队并无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一)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

(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

(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三条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或租金补助,并由出租人收回房屋,自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再受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住房保障申请,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可是,漫游费这个项目却始终没有松动,变相取消并不等于是取消。 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明细账 三级明细:甲土地 “公共配套设施”(明细科目)1.直接计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某房屋”明细账户的“公共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内。

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

所有景区都要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与此同时,贵州还对景区门票、观光车价格、停车场收费进行价格公示。

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者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之和,且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

景区内的核心游览项目因故暂停向旅游者开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公示并相应减少收费。

根据《旅游法》规定及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相关标准,为全面推进全市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的测算、核定和发布工作,确保各项旅游活动安全有序,定于今年4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开展a级景区最大承载量测算、核定及发布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各a级旅游景区及其主管部门要本着对景区发展和游客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导则》内涵,根据景区建设与管理中积累的接待经验,科学测算,实事求是地核定最大承载量。免费之后,景区与相关部门也应做好联动,确保免费后的旅游服务质量不下降,确保接待工作安全、有序。

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

鼓励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我镇自2011年成立社区管理中心以来,积极探索社区居民自治长效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业主自治、物业服务、社区指导”的“三合一”模式和老旧小区“准物业”管理,指导商住小区依法、民主建立业主委员会,完善“社管中心—居委会—居民组长—楼道长”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人到格中去,事在网中办”的网格化社会管理格局,充分发挥楼道长、居民组长“政府信息宣传员、居民信息报告员”的桥梁作用,使更多的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工作,深化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