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核心 【检察新闻】依法反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反对腐败,是党心所向、民心所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铁腕惩治腐败,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五年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反腐、用法防腐,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服务、保护等功能,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打虎”“拍蝇”,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
“虎患”必除、“蝇贪”必惩,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贯穿于五年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始终。
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加大“打虎”力度,依法对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王珉、王三运、王保安、吕锡文、卢恩光等一批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苏荣、郭伯雄、白恩培、周本顺、杨栋梁、黄兴国、王阳、张越等一批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以刚刚过去的2017年为例,检察机关就对23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19名原省部级干部提起公诉,有力震慑了腐败犯罪、提振了民心,彰显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
为集中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最高检相继于2013年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2014年部署开展了打击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活动;2015年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2016年会同国务院扶贫办部署开展了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专项工作中,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一大批诸如贪污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村干部、合谋骗取国家补贴的食药安全监管人员与屠宰企业、接受家长贿赂的招生人员等危害民生民利的“苍蝇”“蛀虫”落网,形成了震慑,保护了民利。
为依法惩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职务犯罪,检察机关依法查办衡阳破坏选举案、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涉及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及时介入黑龙江延寿看守所在押人员杀警脱逃、讷河监狱在押罪犯利用手机进行网络诈骗的恶性案件调查,依法对监管人员立案侦查;同步介入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河南鲁山康乐园老年公寓特大火灾事故、深圳光明新区重大滑坡事故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深挖背后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
为切断行受贿链条,遏制贿赂犯罪滋生蔓延,检察机关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2013年查办行贿犯罪5515人,2014年查办7827人,2015年查办8217人,2016年查办7375人。
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成绩斐然
“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坚定了检察机关追缉外逃贪官的信心。
作为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天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检于2014年9月底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成绩斐然。截至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已从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42个国家和地区劝返遣返、引渡缉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221人,其中包括杨秀珠、李华波等“百名红通人员”34人。
文官不贪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