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教案下载 > 正文

保险电话销售系统 阳光人寿杭州分公司被罚10万:欺骗投保人等

2018-02-08 12:03 网络整理 教案网

保险电话销售系统_车险销售算价系统_电销车险算价系统软件

摘要:2月8日,保监会公布浙保监罚〔2018〕4号,经查,阳光人寿杭州电话销售中心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被保监局罚款8万元。保险电话销售系统相关责任人杨晓雄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当事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电话销售中心

住 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101号7幢3层

负责人:杨晓雄

当事人:杨晓雄

身份证号:61011319690924XXXX

保险电话销售系统_电销车险算价系统软件_车险销售算价系统

职 务: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电话销售中心负责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电话销售中心(以下简称“阳光人寿杭州电销中心”)及杨晓雄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当事人阳光人寿杭州电销中心及杨晓雄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2016年12月14日,阳光人寿杭州电销中心以购买保险可以获得贷款的名义,向投保人陆某芳宣传销售“阳光人寿真心守护两全保险B款”和“阳光人寿附加真心守护意外伤害保险B款”,保单号802410001176XXXX,保险期间30年,被保险人为陆某芳,交费期间10年,月交保费1616.4元,已交6期保费共9698.4元。电话销售人员为陈某,销售时陈某与阳光人寿杭州电销中心签署的是劳动合同。

杨晓雄时任阳光人寿杭州电销中心负责人,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保险电话销售系统

电销车险算价系统软件_保险电话销售系统_车险销售算价系统

上述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电话销售录音及文字整理材料、保险条款、保单承保业务系统截屏资料、杨晓雄等相关人员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

综上,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下同)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我局决定对阳光人寿杭州电销中心罚款人民币8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局决定对杨晓雄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浙江保监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