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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政治体制演变 转:关于台湾问题的10个基本判断(2)

2018-01-30 11:05 网络整理 教案网

(三)全面争取:

一是公开争取。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多种渠道宣布:凡是台湾带领部队不抵抗的将领和军官,将给予高于目前官职三级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凡是离开台湾军警营地的官兵和政府公务人员,将获得高额经济奖励,并作为未来台湾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主要人选。以这种方式最大限度地瓦解台湾官心和民心,争取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

二是秘密争取。通过各类中间渠道,设法策反和收买重要人员。就像当年美军采取收买伊拉克将领瓦解共和国卫队一样。在看到大势已去的情况下,这类瓦解策略非常奏效。比如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军队的起义和投诚,就是在国民党军队彻底失去信心的情况下出现的。

三、台湾初期管理的“五大原则”

一是全面“接管防务”。解放军全面接管台湾军队的所有军事设施、装备和防卫任务,除留用少量可靠的台军人员用于协助接管工作外,遣散其余的台军人员。只要台湾局势尚未达到“令人放心”的程度,驻台部队的军人一律从大陆征集和派遣。

二是不提“一国两制”。台湾情况远比香港澳门复杂,一国两制对治理台湾来说负面作用太大,将会导致事与愿违的结果。还有,台湾远比香港和澳门大得多,统一之后的台湾,必定乱相丛生,甚至不排除“台独游击队”和恐怖活动的出现,因此“一国两制”根本不可能适应台湾现状,香港目前的情况也证明了香港仅是暂时适合“一国两制”,尤其是我们在香港回归以后彻底没有进行“去殖民化”的措施,更没有“去殖民化”的立法,导致了今天的香港乱想,教训非常深刻。

三是严惩“台独分子”。对于一切顽固的台独分子,依照《反分裂国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予以坚决的抓捕和判罚,彻底消除台独思想和影响。

四是团结“广泛多数”。凡是“一般化”的台独分子和中立民众,均采取宽容和团结的方法对待。对“蓝营人员”予以重用。台湾政治体制演变

五是建立“过渡体制”。所谓过渡体制,就是在接管台湾后的一定时期内,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台湾人以及西方国家都不会严重抵触的过渡阶段的政治体制。这种体制,应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制度”作为目标来设立,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体制与适合传统中华文化和中国人思维与行为特征、适合台湾现实和历史的民主制度结合起来,建设一种在世界范围都具有导向性的政治体制。但必须长期坚持一条:行政长官必须直接由中央任命和派遣,并逐渐把台湾向“中国一个省”的方向来发展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