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 完善 为民履职 足音铿锵(2)
转作风,机关党建全面加强;促规范,基层人大建设进一步加强。
立法+监督
履职足迹如此多彩
立法法修订后,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抓住赋予立法权的良好机遇,通过成立立法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立法筹备工作方案,组建立法咨询专家组,组织人大干部及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赴山东、厦门等地参加立法培训,加强立法干部队伍建设等措施,积极争取立法权。
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出决定,明确日喀则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从2016年3月1日起,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这对年轻的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而言,是欢欣鼓舞、载入史册的一个决定。从此,日喀则市将拥有自己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为行使好立法权、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领导立法、人大主导立法的原则,结合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稳步推进立法工作。
——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注重顶层设计。结合立法工作的实际需要,研究制定了《日喀则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经市委同意,确定了首批立法项目;经2017年3月28日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批准,颁布实施《日喀则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为规范日喀则市立法工作程序提供了有力遵循;
——稳步推进立法工作。2016年11月30日《日喀则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2017年9月27日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颁布实施;《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进一步修订完善;研究起草了《日喀则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和《日喀则市城乡规划条例》;
……
与此同时,日喀则人大的监督职能也在不断的创新和发展。
在人大日喀则工委工作的基础上,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抓住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监督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围绕日喀则全市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题调研,积极开展高海拔地区基础教育调研、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服从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医疗卫生、冬虫夏草资源与管理、教育事业发展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有针对性地听取和审议了日喀则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及时跟踪督办审议意见,督促有关工作扎实推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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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工作程序的规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使得日喀则人大履职工作有了保障。
围绕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相应决议、决定34项,切实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
——从日喀则市城市建设的现实和长远出发,依法作出了《关于日喀则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决定,明确了日喀则市今后20年城市总体规划;
——从市委“6677”总体发展战略的大局出发,结合日喀则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实际需要,依法作出将6月2日设立为日喀则市“民族团结进步日”的决定,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通过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履职发言、向宪法宣誓等形式,不断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确保了党委意图和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
依托“人大代表之家”
代表履职全年无休
代表履职如何,不少选民都不知情。
日喀则市康马县南尼乡乡人大代表洛桑说,建在群众身边的“人大代表之家”让村民对代表的工作有了新认识。“从以前个人反映选民意见,到"人大代表之家"理直气壮地维护民权民利,基层人大代表不再为自身履职缺乏平台而困惑。前不久我们通过走访村民,提出修建农用滴灌站的建议,现在得到了落实。”
巴菲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