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 科研领域怪象不断:疯狂抢“帽子” 负债搞科研(2)
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离不开“成建制”的课题组,包括首席科学家、研究员等领军人才,以及副研究员、博士后人员、研究生、实验技术人员、平台支撑人员等各种专业人员。多位首席科学家反映,除了拥有高级职称的在编科研人员,博士后、研究生等流动人员以及支撑人员,通常没有预算保障的工资收入,只能靠课题经费给流动人员开支较低额度的劳务费。这些人员跳槽到私营部门做类似工作,收入可涨至少3倍。科研机构“留不住人”的现象较为普遍。
这直接导致了我国一线科研人员流动性较大,国家即使投入再多科研经费,也无法确保持续的创新产出,更难形成有全球影响力的学术流派。
“按下发的编制指标,我的课题组每年只能招1名博士研究生,没有足够的博士研究生名额。如果招收编制内科研助理职工,又面临单位编制数瓶颈。建议对基础研究国内排名靠前的科研单位试点给予更多博士研究生名额和人员编制额,真正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中科院上海药物所课题组长、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杨伟波说。
审批战:有钱使不到“刀刃”上
“负债搞科研”问题严重
搞科学研究,需要聚精会神、心无旁骛。记者在多家科研单位调研时,不少科研人员表示,希望能够更加专注科研工作,不为杂务分心,不必“四处找钱”维持实验室运转。他们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科研成果转化等提出改进意见。
其一,科研项目经费投入要“见物也见人”,尤其要体现人才的价值。
中科院上海生科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倪福弟说,科研项目经费投入“见物不见人”的现象突出,我国科研项目经费绝大部分投入仪器设备,对人员的投入限制很严,导致过于注重仪器设备的投资,轻视对人才的培养和激励。
在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主要为人员费和劳务费。人员费发给项目承担单位有正式编制和固定工资的人员,劳务费发给博士后、外聘专家、研究生等流动人员。
由于一线城市生活成本高,一些科研单位不得不使用部分运行费用,来解决高级科研人员收入过低的问题。长此以往,运行费用缺口越来越大,越是科研任务重、成绩突出的课题组,“负债搞科研”的问题越严重。
其二,科研项目经费申请要抓大放小,决算要更加灵活。
王俊说,他的实验室急需一台价值200多万元的设备,课题组虽然经费充足还是买不了,因为来自不同渠道的经费零碎且使用方向被严格限定。
“科研项目经费申请时得严格按程序报批,使用过程中却有可能发生用途改变,我们希望在加强科研项目经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前提下,在决算时允许一定限度的灵活调整。”王俊说。
中科院生化与细胞所研究员陈江野反映,科研项目经费审批大多鼓励购买昂贵仪器,这些仪器使用率却不高,而单价在20万元到50万元之间的常用仪器使用最频繁,需求最大。“常用仪器审批很难通过,因为会由于同类设备已经购置而被否决。但我们实验室常用仪器每天都满负荷工作,已难以满足科研任务需求,急需购置更多常用仪器。”
其三,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要简化审批,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活力。
2016年以来,国家已出台优惠政策,科研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入股是一种较好的转化方式,更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力,并保障科研单位的长期收益。但现行的国资监管政策,没有给科研成果无形资产以区别于有形资产的管理渠道,对科研成果无形资产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忧,导致相关经济行为及价值评估的审批或备案耗时费力,有国资背景的创新单元进行投融资存在较大障碍。
对此,李佳建议,实行评估备案与科研成果无形资产的分类管理。对科研成果作价入股的,可进行评估备案;对以转让或许可等其他形式转化的,可采取不需评估的协议定价;对以科研成果无形资产作价入股的,应分类管理、科学监管,使科研人员、科研成果和社会资本更有活力地结合,为促成创新活力巨大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
其四,要以更开放的姿态撬动社会资本。
由于我国对国资院所管控非常严格,缺乏相应政策空间,国资院所通过与企业合作弥补经费缺口很难操作。“建议国家通过减免税收等手段,鼓励私营部门和其他社会资本关注并投入科研活动;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国资院所在不影响科研活动自主、可控的前提下,引入各类资本,弥补资金缺口。”倪福弟说。(半月谈记者 俞铮 杨金志 王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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