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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 中共阜阳市颍泉区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

2017-12-30 10:02 网络整理 教案网

(3)专项资金监管不严。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监管,设立了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二是区扶贫办、区交通运输分局、宁老庄镇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购买办公用品19.95万元,以及伍明镇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支付招待费、发放误餐补助1.68万元,均已全部退回资金原渠道,并进行了账务调整。并对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6人,作书面检查2人。三是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制定了《颍泉区扶贫资金事前事后公告公示制度》,对专项扶贫资金实行定期检查、审计。

(4)扶贫对象把关不严。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七个不少、一个不落”要求,10月初启动了全区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二是加强信息比对工作,11月份对新增贫困人口进行信息比对,杜绝“两该两不该”现象。三是涉及村干部除符合条件外,全部予以清退,财政供养人员全部清退到位。四是严格执行《颍泉区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贫困户中发现村干部的问题进行核查后,给予党内警告2人,书面检查134人,1人另有问题线索合并调查。同时,对涉及69个村的村书记进行了追责,其中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20人,书面检查41人。对贫困户中发现财政供养人员进行核查后,对涉及9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其中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6人、书面检查1人。

3、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5)区委在决策过程中存在调研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严格制度。制定出台了《区委常委会调研制度》,明确了区委常委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11月份,制发了《在全区开展“学习十九大、开启新征程”集中调研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集中调研月活动,每名区级领导要提交1篇深度调研报告,并在12月份全区务虚会上围绕调研内容发言。二是进一步改进调研方式。9月份以来,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采取不打招呼、不用陪同、直面问题方式,围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环境整治等,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研。三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区委工作规则》、《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会前,提前3天征求区委常委意见,提前将会议议题相关资料发放给区委常委,确保留有充分时间思考酝酿。会上,对研究事项逐人发言,区委书记末位发言,区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不断提高。

(6)区委对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群团组织督促指导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充分发挥区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工作领导,定期进行专项指导、专项调研、专题协商和听取专题汇报。11月5日,区委常委会听取了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工作情况汇报。11月22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区政协五届三次常委会,围绕“发展实体经济加快工业化进程”主题进行了专题协商。二是加强对群团组织工作指导,9月22日区委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了中央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议精神。10月16日,组织开展了群团改革工作专题调研,召开了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议。11月5日,召开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审议群团改革工作,研究出台了区总工会、共青团、区妇联、区科协改革方案。出台了《新形势下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制定并实施了《颍泉区深化党建带团建暨共青团基层组织全覆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妇联组织区域化改革暨村(居、社区)“会改联”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率先完成镇村两级共青团、妇联组织全覆盖。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7)区委不重视,部门不尽责。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落实区委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颍泉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实施《颍泉区委落实十届省委首轮巡视整改任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方案》,10月9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10月17日和19日,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两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10月19日,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11月27日,举行了区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专家来颍泉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受众226人。二是督促部门落实职责,出台了《颍泉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考核办法》,开展了全区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对敷衍了事的8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已进行集体约谈。三是加强阵地建设,为区委党校提供200平方米的房屋作为临时教学点,巡视整改以来已举办5期培训班,同时党校选址、规划设计已完成,拆迁基本结束。加强社科阵地管理,评估验收了27个颍泉大讲堂各个分讲堂、9个社科基地,审批了11场理论社科类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