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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道德性问题 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2)

2017-12-28 03:02 网络整理 教案网

(五)强化公共政策的价值目标。制定经济社会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出台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政策措施,要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和社会责任,注重政策目标和价值导向有机统一,注重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有机统一,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和利益引导机制。完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防止具体政策措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实现公共政策和道德建设良性互动。

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治理的价值导向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社会治理要承担起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责任,注重在日常管理中体现鲜明价值导向,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倡导和鼓励,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和惩处。强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观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动平安玉溪法治玉溪建设。要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尊重自然人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准确把握适用裁量标准,实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要善于把握引导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融法、理、情于一体,引导和支持人们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市场经济道德性问题_市场与道德_市场与诚信道德的事例

(七)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眼维护健康市场秩序和公平市场环境,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着眼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商贸服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眼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依法查处有害文化信息、不良文化产品和服务;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严惩网上造谣欺诈、攻击谩骂、传播淫秽色情等行为,净化网络环境。着眼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宣扬邪教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八)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激励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力度,完善科研诚信规范。

(九)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依法惩处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的违法行为,大力整治突破道德底线、丧失道德良知的现象,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好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作用。市场经济道德性问题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发挥先进典型表彰制度的引领作用、礼仪制度的教化作用,使社会治理的过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四、用公正司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十)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办案,确保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用司法公正引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通过具体案件办理,推动形成良好社会关系和社会氛围。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建立健全预防和纠错机制,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市场经济道德性问题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根据案件难易、刑罚轻重等情况,积极推进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引导和鼓励自主选择调解、和解、协调等方式解决纠纷,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的平衡。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下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