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管理平台 境外投资有了“新指南”:不搞“一人感冒大家吃药”(2)
“政府对跨境投资进行适当管理和规范引导十分必要,但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同样重要。该管的要管起来,该放的也要放到位。”张焕腾表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在境外设立的企业超过3.7万家,企业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总体看,多数投资行为都是理性的。
新《办法》拟进一步提高便利性。比如,明确属于国家发改委核准、备案范围的项目,地方企业直接向国家发改委提交有关申请材料,不需要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再如,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在项目实施前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即可,也就是说,可以先签合同再拿文件。
“放”的力度大了,有人担心“走出去”的风险也会相应增加,甚至可能传导到国内而引发系统性风险。但在张焕腾看来,除了敏感类项目,只要企业审慎决策,金融机构审慎放贷,政府监管不应过多干涉企业经营。
监管要上下贯通、左右协同,政府当好“风险预报员”“企业服务员”
放管结合,对绝大多数“走出去”的企业是利好,但也有企业在《意见》出台后遇到了烦心事。
“《意见》出台后,限制、禁止类投资领域有所调整,地方相关部门进行了外汇核销。一审查,我们的第二期资金就被卡住了,正在建设中的项目就断了粮。”眼瞅着项目“瘫在那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合作项目的某地方制造企业负责人急得不行。
采访中,还有企业抱怨,新政策出台后,地方相关部门把握不准,迟疑观望,耽误了合法合规的境外投资,有的甚至造成“误伤”。
如何让政策上下贯通?邢厚媛认为,顶层设计应当精准明确,一把尺子量到底,避免地方在理解上瞎揣摩、在执行上出现跑偏,同时要防范地方懒政行为。“当前正是‘一带一路’建设播种期,好时机加上好政策,别被懒政拖了后腿。”
新政策落地生根,也需要相关各方“合奏”出更强音。朗坤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爱斌介绍,公司近年来为不少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经常发现一个对外投资项目就有一套管理信息系统,各种系统标准不统一、信息不共享。“建议各部门协同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保障监管标准化、透明化、可追溯。”武爱斌说。
记者注意到,新《办法》的说明里提出,拟建立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在线监测、约谈函询、抽查核实等方式,对境外投资进行督察检查。
张焕腾认为,境外投资管理要上下贯通、左右协同,亟须将政策规范上升到法律层面。“目前我国有关对外投资管理的文件都是部门规章,需要一部覆盖境外投资各方面全流程的法律法规,提高各部门协同管理效率,也更好保障投资主体的权益。”
放活管好,还得提供优质服务。“服务应该成为管理中的常态。”邢厚媛说,政府既要当好“风险预报员”,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提供风险预警,减少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也要当好“企业服务员”,为企业海外投资开展必要的培训、咨询等,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此外,政府应为企业“走出去”创造更好的环境,“在国际层面,应进一步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商签高标准双边投资协定等国际协定;在国内层面,应进一步为企业‘走出去’营造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邢厚媛说。
“放管服做好了,防风险和便利化就不是一道两难的题,而是一个两全之策。”张焕腾说。(记者 赵展慧 齐志明)
抵近巡逻是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