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向德国学习君主立宪制 下列关于法国共和制与德国君主立宪制的对比,说法不正确的是A.
德意志的统一:
19世纪五六十年代,德意志资本主义经济已得到迅猛发展,德意志已从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为工业化国家。1870年,其工业生产已超过法国,跃居世界第二位。国家的状况已成为阻碍德意志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在统一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时,1862年,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任命俾斯麦为宰相,开始了统一德意志的进程。俾斯麦实施“铁血政策”,通过三次王朝战争统一了德意志。
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内容:
① 行:宪法规定德国是联邦国家,其中普鲁士王国占特殊地位;皇帝和宰相是帝国国家制度的中轴,权力极大;议会并无实权;规定了军事警察制度。
② 立法权:议会实行两院制。联邦议会(相当于上议院),权力巨大,议长为帝国宰相,议员由君主任命,负责法律的审批。帝国议会(相当于下议院),权力较小,具有立法权,但任何法案必须经过联邦议会和皇帝的批准才能生效;按普遍、平等的选举法选举产生。无行政监督权。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作用
①德国资产阶级性质的君主专制制度的确立;
②德国社会的一大进步;
③有利于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并使德国跻身世界强国之列;
④带有浓厚的封建性、军事性色彩。
德意志君主立宪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比较:
(1)相同点:
都是资产阶级代议制,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都是以法律形式确立的君主立体;国家元首都是君主,实行世袭制。
(2)不同点:
①君主方面:英国国王是统而不治的虚君,不掌握实权;而德意志皇帝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拥有实权,具有专制主义色彩。
②方面:英国首相由议会中取得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担任,与内阁一起对议会负责;而德国的宰相由德意志帝国皇帝任命,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③议会方面:英国议会是国家活动的中心,掌握国家主权,限制王权;而德国议会只拥有制定法律和批准预算的权力,对和皇帝没有监督权。
德意志统一的背景:
1、统一的必要性:
到19世纪五六十年代,德意志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这与上的四分五裂局面形成了尖锐矛盾。表现在
①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统一的国内市场和统一的度量衡;
②商品输出和海外争夺需要有强有力的国家力量为后盾。
2、统一的可能性:
普鲁士具备了领导统一运动的条件和能力表现在
①普鲁士经济发达,实力雄厚;
②拥有强大的军事实力;
③民族成分单一统一决心坚定;
④统治阶级野心勃勃;
⑤对资产阶级能够照顾和作出让步;
⑥俾斯麦的杰出才干和强有力的外交政策。
德意志统一影响:
1、结束了德意志长期的状态,为德国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铺平了道路。
2、法国和奥地利受到遏制,德国成为新兴的强国,改变了欧洲格局。
3、统一的德国继承了普鲁士的旧制度,特别是军国主义传统。后来成为欧洲最富有侵略性的国家。
评价“铁血政策”:
1、这一政策是针对阻碍德意志统一势力的,无论由谁,用什么方式来完成统一在客观上都是历史的进步,在这个大前提下,“铁血政策”应予以肯定。
2、德意志的统一没有其他道路可供选择。当时德意志的资产阶级力量软弱,无产阶级不成熟,只有容克阶级有能力支持普鲁士国王完成统一。德国统一只有自上而下一条路,既然如此,“铁血政策”只是实现统一的手段而已。
3、俾斯麦在领导统一运动时并非只一味依赖“铁血政策”,而是把它与灵活的外交活动巧妙结合,萨多瓦战役后对奥地利的宽容就说明了这一点。
德意志帝国宪法:
1、背景:1871年,德意志帝国宣告成立,德国的统一最后完成。
(1)统一原因:19世纪中期德意志的四分五裂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2)中心力量和人物:专制色彩浓厚的普鲁士、俾斯麦。
(3)统一方式:王朝战争。
舍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