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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_省级协同创新中心_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2017-01-24 10:06 网络整理 教案网

新闻网讯(通讯员 叶海祥 肖璇)5月13日,湖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批准认定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鄂教科函〔2014〕8号)。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我校牵头组建的光电子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以及参与建设的安全预警与应急联动技术、产业升级与区域金融、太阳能高效利用、乙烯工程下游产品开发及过程强化等4个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自2012年“湖北省2011计划”启动以来,我校共获认定的牵头建设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参与建设协同创新中8个,居全省高校前列。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鄂教科〔2012〕6号)精神,“湖北省2011计划”按照“国家急需、国内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总体要求,围绕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通过不断加大协同创新力度,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突出实质性贡献,全面提升参与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推进学校特色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